中外合作办学项目2020年年度报告公示 |
发布人:
李坤
发布时间:
202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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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第52条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中国教育机构应该于每年3月底向审批机构提交办学报告”。根据教外司办学(2017)447号文件,教育部每年3月初开通年度报告填报系统,并规定所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须每年进行本科以上层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信息年度报告。我校与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合作举办环境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与美国佐治亚西南州立大学合作举办网络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属于此列。 现根据教育部要求对年度报告中的“自评报告”内容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2021年5月25日至6月1日)。公示期间接受中外合作办学利益相关方的异议和声誉评价,如有异议,请与周口师范学院对外合作交流处联系,联系电话:0394-8178015。
周口师范学院与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合作举办环境设计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http://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62866 周口师范学院与美国佐治亚西南州立大学合作举办网络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http://nianbao.crs.jsj.edu.cn/school/attach_down_files/62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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