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派2024年秋季学期出国(境)交流学习学生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4-03-16浏览次数:10

各学院:

根据我校与国(境)外友好院校签署的合作交流协议,拟从2021级、2022级学生中选派60名学生,于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2024年秋季学期)赴美国佐治亚西南州立大学、马来西亚博特拉大学、日本大阪观光大学、日本二松学舍、泰国瓦拉亚龙宫皇家大学等国(境)外高校交流学习。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报名及选派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1、申请学生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规违纪记录(乙肝患者、乙肝携带者或有其他传染性疾病者不能申请);

2、申请学生须为我校注册在籍的2021、2022级本科学生,成绩优秀,综合素质良好,无不及格课程;

3、申请学生须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学习能力、独立生活能力及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能承担保护自己的财物及人身安全的责任。

4、申请学生须具备较强的外语(英语或日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能圆满完成在外交流学习任务;

5、家庭经济条件许可,有能力自行支付学费(部分学校免缴学费)、往返旅费、住宿费、学习期间生活费、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等相关支出(相关费用可进群咨询)。

6、学生申请到上述大学之一相关专业插班学习,须征得家长同意,期满后返回本校继续完成学业。

二、选派说明

1、申请学生所选择的专业须与现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并参加学校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核和面试。

2、申请学生需正常缴纳我校学费和住宿费(完成境外学习返校后,按照在境外学习的学期,退还住宿费)。

3、确定被选派的学生需与学校签订三方协议。

4、学生赴境外学习管理和课程成绩认定等执行《周口师范学院赴国(境)外校际交流学生管理暂行规定》(见附件1)。

5、学生完成赴境外交流学习返校后,按照《周口师范学院赴国(境)外高校优秀校际交流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规定的奖学金发放标准和名额评定奖学金(见附件2)。

三、申请程序和材料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周口师范学院学生赴国(境)外高校交流项目申请审查表》(见附件3),每名学生一份,由学院院长签字,加盖公章,“教务处意见”、“学生工作处意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意见”处暂时保留空白;

2、申请学生提交在校学习成绩单及外语考试(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托福、雅思、在校英语考试等)成绩单复印件一份(如没有,可不提供);

3、考核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经学校学生赴境外交流学习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和面试通过的学生,由学校按照相关规定统一派出。

四、其他

1.报名学生请扫码加入“周口师范学院境外交流学习报名工作群”(微信群二维码见附件4);

2.联系人:秦钢

 话:0394-8178978

  址:行政楼国际交流与合作处403室。

附件1:周口师范学院赴国(境)外校际交流学生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2:周口师范学院赴国(境)外高校优秀校际交流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附件3:周口师范学院学生赴国(境)外高校交流项目申请审查表

附件4:周口师范学院境外交流学习报名工作群


  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2024年3月16日             


附件1 周口师范学院赴国(境)外校际交流学生管理暂行规定.pdf

附件2 周口师范学院赴国(境)外高校优秀校际交流生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pdf

附件3 学生赴国(境)外高校交流项目申请审查表2024.docx

附件4:周口师范学院赴境外交流学习报名工作群.docx